團委工作職責
在學校黨委和上級團委領導下,領導學校共青團開展各項工作,充分發揮助手作用,其職責范圍是:
1、組織團員、青年學習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,學習黨的方針、政策和黨的基本知識,團的基本知識,培養他們成為“四有”青年。
2、根據青年特點,生動活潑地、廣泛深入地開展工作,精心組織一些具有開拓性、示范性的活動,寓教育于活動之中,促進團員青年健康成長。
3、積極開展學雷鋒、樹新風的活動,開展爭創優秀團支部、優秀團干部和優秀團員的活動。
4、抓好團的組織建設和思想建設,提高團員素質,發揮共青團軸的模范作用,并做好對后進生的轉化工作。
5、建立健全團的各項制度,負責入團的培訓及審批、超齡團員退團、團員的獎懲等項組織工作,管理好團內文書和團員檔案。
6、深入班級了解情況,檢查和指導各班團支部工作,掌握團員、青年的思想動態,培養團干并開展工作經驗交流活動。
7、配合學生處和班主任做好學生的管理工作,指導學生會開展各項活動,培養學生的自理能力。
8、認真開展宣傳工作,及時報道好人好事,搞好廣播、墻報、黑板報及其他各項宣傳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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